2023年11月07日 星期二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概览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哈互免签证协定11月10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根据协定,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旅行证,哈萨克斯坦公民持普通护照和回国证明,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包含谈判、签约、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旅游、医疗、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时限的,需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中哈两国政府已于1994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公民公务旅行的协定》,双方持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并停留不超过30日。

  (据央视)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时政新闻
   第02版:家乡半月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海内外乡亲
   第05版:桑梓情
   第06版:本地侨讯
   第07版:华界动态
   第08版:一带一路
中哈互免签证协定11月10日生效
“你好!中国”中东北非地区发布仪式在阿联酋迪拜举行
“中国文化日”专场文艺演出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
中医义诊在匈牙利受欢迎
中欧商界举办第二轮 高规格圆桌对话会
博茨瓦纳第二所 孔子学院揭牌
中企承建的南亚地区 首条水下隧道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