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实施意见》出台,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服务业(即“工改商”);对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原厂房兴办新兴产业、民生保障类设施的,可在5年内临时变更建筑功能,不改变用地性质。这是继2023年首次出台“工改商”政策后,石狮推动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城镇功能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的新举措。
(记者 康清辉)